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 2020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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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体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0年是国家设立“全民健身日”第12年,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20〕85 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示精神,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有序推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2020年浙江省“全民健身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在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发挥体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作用,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在8月8日前后掀起全民健身活动热潮,营造全民健身氛围,使“全民健身日”深入人心。

二、活动原则

(一)以人为本

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积极主动作为,坚持“便民惠民”,通过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的全民健身活动,丰富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业余生活,增强身体素质、树立顽强乐观、向上向善的生活态度。

(二)审慎安全

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和疫情防控级别及防控工作具体要求,结合活动特点,科学研判疫情防控风险,分级精准防控。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科学评估,审慎、安全、有序推进场馆开放和组织线下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力保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探索创新

各级群体部门要探索创新“全民健身日”活动的形式,注重统筹线上与线下,融入现代科技,将传统赛事活动与线上赛事活动有机结合,策划举办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网络赛事活动,在活动举办过程中要注重推介和推广,推动形成全民健身新业态,激发全民健身新动能。

(四)厉行节俭

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严禁铺张浪费。在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的内容上下功夫,把每一笔经费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让人民群众有真真切切的感受。

三、活动主题

推动全民健身 助力全面小康

、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在温州市设主会场,于2020年8月7日19:30-20:30在白鹭洲公园举办全省“全民健身日”主会场活动,进行全民健身活动展演。

(二)各市举办“全民健身日”分会场活动,可以将广播体操的展演、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比赛项目等作为“全民健身日”的活动重点。

(三)示范活动:体育总局将开展“我与冠军PK” 家庭健身项目线上挑战赛、体育总局彩票中心“点亮健康中国”活动、中国体育报业总社“我的居家健身故事”有奖征文活动、中国乒乓球协会“战疫情·赛乒乓·保健康”活动、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民健身日”线上主题活动(参加活动方式见附件3)。

(四)线上活动:一是联合阿里体育和支付宝“运动银行”,在8月8日“全民健身日”期间合作开展“运动夺宝”活动,用户完成运动任务,获得运动能量,可以开启百万宝箱。二是8月1日起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附件2),即可进入“杭州亚运益起来”页面。在页面中选择“益起来”版块,点击“每天捐步献爱心”按钮,加入行走公益捐步战队,行走步数超5000步,即可为偏远山区孩子们的足球梦想,献上属于自己的爱心,并获得0.1公益时长奖励,奖励累积达3小时后,将有机会获得杭州亚运会线上火炬手名额抽取资格。

宣传口号
    1.全民健身与亚运同行
    2.喜迎亚运 你我同行
    3.迎亚运 舞健康
    4.舞动健康 喜迎亚运
    5.迎亚运 奔小康
    6.绿色亚运 健康浙江

7.开展全民健身  促进全民健康

8.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

9. 增强体魄  健康生活

10. 炼掉多余卡路里  保持健康好身体

、有关要求

(一)按照国家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相关要求以及《体育总局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体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恢复体育赛事活动的指导意见》(体办字〔2020〕85号)、《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体办字〔2020〕102号)精神,做到“一活动一方案”。主动联系卫生、公安、安监、旅游等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落实到人,并对活动场地、设施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统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民健身日”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线上线下结合互动的赛事和活动。寻找群众身边的健身抗疫故事,展示人民群众面对疫情考验时坚强乐观、不畏艰难的精神面貌,体现科学健身在提高身体素质、增强抗疫信心的作用,向社会传递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乐观精神。发挥体育冠军、体育明星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热爱体育锻炼的良好氛围,激发全民参与健身的热情,推动全民自觉健身、便利健身、科学健身、文明健身。

(三)各市体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活动可以使用全民健身日标志(见附件1)。使用彩票公益金开展活动,要执行《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体经字〔2014〕368号),使用中国体育彩票标识(见附件2),各市体育主管部门统筹群体、社体、政宣和体彩等部门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和发行全民健身日体育彩票等相关宣传工作。

(四)请各市体育主管部门于2020年8月3日前报送本市2020年“全民健身日”活动方案和《2020年“全民健身日”赛事和活动情况表》(附件4),并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活动总结材料和2020年“全民健身日”活动情况表、情况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黄柯伟,电话:0571-85061752,钉钉:18158441861。

 


 

浙江省体育局

                              2020年7月21日



 


2020年8月3日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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